姓名:曾小姐 年齡:44歲 職業:家教老師
總債務:5527164元 收入:月收入25000元
繳款期數:72個月 (6年) 裁定方案:月付6000元
清償總額:432000元 清償比例: 8%
 

案例簡介:
曾小姐,現年44歲,職業為家教老師,平均每月收入25000元,總積欠債務5527164元,依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向桃園地院聲請更生程序,桃園地院依據其生活必要支出費用及扶養費的支出後,裁定其以每1個月為一期,分6年,共72期,自更生方案認可確定之翌月起,每期清償金額新台幣6000元,清償總金額432000元,總清償比例8%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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